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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0-12-12来源: 作者:关注: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題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1.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己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具体到我校就是陕西省河流湿地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和秦东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面向全校征集,但重点项目必须围绕这两个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选题。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评审出的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文科15项、理科13项)、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将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申请书。参加学校评审时,请使用附件中提供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于2020年12月23日报送至科研处计划项目科(3710办公室);一般专项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2月24日报送至计划项目科(37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sykjc889@163.com

申请书、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5份(均为匿名,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姓名),2021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信息表1份。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二)为了确保科研计划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协会组织2021年度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

通过学校评审的各位项目负责人,将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申报,请申报人使用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未分配过的请联系科研处),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申报材料人文和自然专项一式2份,重点科研项目1式7份,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研究处。

五、申报者注意事项

申报内容将作为结题的依据,目前研究经费与成果的基本规定是:

1.人文专项项目经费1万元,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2.自然专项项目经费2万元,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研究报告1份;

3.文科基地重点科研项目申报经费3万元,发表论文2篇或著作1部(其中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研究报告1份;

4.理科重点实验室项目申报经费5万元,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篇),研究报告1份。

上述各类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要明确,特别是理科技术指标要明确。

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二级学院和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做好申报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分类汇总上报工作。科研处面向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受理材料,不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来的材料。

附件:

附件1-6.rar(请在科研处网站或QQ群下载,群号:224692689):

1.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哲学社会科学基地重点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服务地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2021年教育厅科学计划项目申报汇总信息表

6.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2133889;邮箱:wsykjc889@163.com

                                                                                              科研处

                                                                                           2020年12月11日

  • 附件【附件1-6.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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